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大连热电股份有限企业“北海热电厂5×116MW热水锅炉建设项目”需向电厂区域周边公众公布项目基本信息和情况,开展项目公众参与,以便于征求公众意见。目前,北海热电厂对外供热面积约1100万平方米, 供热能力难以满足电厂周边和城市快速增长的热负荷需求,在合法依规的情况下拟实施北海热电厂扩建项目。为此,该项目按照有关要求将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北海热电厂5×116MW热水锅炉建设项目。
2.项目性质:扩建。
3.建设内容和环保标准:
本期工程建设规模为5×116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采用大连春柳河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再生水作为生产主水源,市政水源作为备用水源。锅炉烟气采用低低温静电除尘器+高效湿法脱硫装置,同步建设脱硝设施,脱硫拟采用炉后湿法脱硫(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硝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同步建设SNCR+SCR联合烟气脱硝系统;废水处理依托现有厂区废水处理系统;灰渣全部综合利用。
热水锅炉建设远离居民区,同步采取低噪声转动设备,同步进行隔声、降噪、消声等噪声防护设施,无汽轮机、发电机设备噪声和蒸汽排放的偶发性噪声,同步建设封闭储煤场、封闭输煤、运煤系统,杜绝扬尘,提高环境防护标准,保证对周边居民无噪声和扬尘影响。扩建项目实施后,基础热负荷仍由北海热电厂承担,扩建项目作为供暖辅助调峰使用。
项目建成后锅炉大气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颗粒物小于10mg/m³;二氧化硫小于35mg/m³;氮氧化物小于50mg/ m³,有利于提升城市整体环境质量。
4.建设地点:大连热电北海热电厂现有厂区内。
二、北海热电厂现有设备及环境保护设施和排放情况
北海热电厂现有1台60MW抽凝机和2台25MW背压机,配置四台220t/h的燃煤蒸汽锅炉、4台20t/h、2台35t/h燃气快装调峰锅炉。锅炉烟气除尘采用电袋除尘;脱硫工艺为石灰石—石膏烟气脱硫工艺;脱硝采用SNCR+SCR联合烟气脱硝系统。脱硫废水统一由废水处理后厂内回用,生活污水由市政管网排入春柳河污水处理厂;灰渣全部综合利用。
三年来,北海热电厂累计投资2.06亿元,使北海热电厂的锅炉烟气颗粒物小于10mg/m³;二氧化硫小于35mg/m³;氮氧化物小于50mg/m³达到了超低排放标准,厂界噪声、废水均达到国家标准规定,2017年-2020年合计减少烟尘排放92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53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560吨。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连热电股份有限企业
联系人:龚主任
联系电话:0411-84498539
E-mail:tomgj@163.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大连理工加华环境科技有限企业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411-84978599-809
E-mail:76290813@qq.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现根据建设项目的建设情况,征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 。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形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电话、电子信箱等方式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备注:原项目名称为“北海热电厂7×116MW热水锅炉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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