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股份有限企业“北海热电厂5×116MW热水锅炉建设项目”拟建于大连北海热电厂厂区的东北方向。目前已编制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公示如下:
北海热电厂供热能力难以满足电厂周边和城市快速增长的热负荷需求,为提高供热质量,经多方论证,拟合法依规建设规模为5×116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锅炉烟气采用低低温静电除尘器+高效湿法脱硫装置,同步建设脱硝设施;废水处理依托现有厂区废水处理系统;灰渣全部综合利用。
热水锅炉建设远离居民区,同步采取低噪声转动设备,同步进行隔声、降噪、消声等噪声防护设施,无汽轮机、发电机设备噪声和蒸汽排放的偶发性噪声,同步建设封闭储煤场、封闭输煤、运煤系统,杜绝扬尘,提高环境防护标准,保证对周边居民无噪声和扬尘影响。扩建项目实施后,基础热负荷仍由北海热电厂承担,扩建项目作为供暖辅助调峰使用,可充分满足周边区域供暖负荷需求。
项目建成后锅炉大气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颗粒物小于10mg/m³;二氧化硫小于35mg/m³;氮氧化物小于50mg/ m³,有利于提升城市整体环境质量。
1、报告书查询方式
建设单位已于2021年1月15日在企业网站(网址: / )对报告书的全文进行了公示,公众可在该网站链接中查询、下载征求意见稿全文。
公众如需查阅本项目纸质版报告书,可到建设单位进行查阅,查阅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210号。
联系人:龚主任
联系电话:0411-84498539
E-mail:tomgj@163.com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联系等方式,将填写好的“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备注:原项目名称为“北海热电厂7×116MW热水锅炉建设项目”。
调查表。
建设单位:大连热电股份有限企业
公示日期:2021年1月 15 日